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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混沌难开(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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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岭上山的道路用乱石筑成,很不好走。‘望山跑死马’,远远可以望见那飞越岭垭口,就是走不到。这里海拔有2800米,刘仲汗流浃背,有点喘不上气,手上用来擦汗的棉麻布已经可以拧出水来。阿奴越过他时朝他做了个鬼脸,他一笑泄了气,再也走不动,猫着腰靠在路边的石块上。

一个一个的背夫从他身边越过。其中有一个男童,瘦小的身子上背着高出一个头的茶包,拄着拐子,一步一挪,茶包的暗影里,可以看见一张死气沉沉的脸,寒风猎猎,满是补丁的破单衣在他身上晃动。他见过这个背童,跟他一样,只有十岁。

他想起背夫们住的‘幺店子’。说是店,也就是个破草寮,勉强遮风挡雨。还没有靠近,一股浓浓的臭味就随风飘过来,不时可以听见背夫们互相用烧红的拐子铁头和盐巴疗伤时发出痛苦哀嚎。他们只吃一点糠团,却要背着两三百斤沉重的货物,每天要走二,三十里路,不论风霜雨雪,炎夏寒冬,还是悬崖峭壁,雪山湍河,一步一步挣扎向前,陪着他们的只有拐子随着脚步的‘咔嗒’作响。没有到休息地点,不能卸下茶包,只能用拐子拄着石窝,靠着岩石,几步一歇。他们衣衫褴褛,脸色发青,两眼茫然,形体消瘦如行尸走肉一般。在日复一日异常单调艰辛的行程中消磨光了所有的情感,一张张脸比骡子和马匹更加沉默愁苦,像是一群异类。他们繁荣了这条茶马道,却悲惨地生活在最底层。一路上大关小站,甚至地头蛇,都要上前交点过路费。还有土匪,虽然只劫货,不杀人,但是对以这些以茶包谋生的背夫来说不啻于致命一击。

他问沈嘉木,为什么人与人会不一样?

沈嘉木目光怜悯:“痴儿,天之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沈谦和阿奴两只大小狐狸互相算计一番,都以为自己很划算。只是沈谦要是知道阿奴把他们弄进寨子要干什么,只怕带着弟弟和外甥早跑没影了。

一整天刘仲跟在阿奴后面,做小伏低。阿奴烦透,简直就当他是路中间立着的大石头疙瘩,恨不得一脚踢开。

下了一夜的雨,一路上飞瀑流泉,成片白色的高山杜鹃含着雨珠,婆娑起舞。石板路上一串串深深的拐子窝和蹄印里积满了水,衣衫褴褛的背夫们背着两三百斤的茶重茶包,走一段就要歇一会,拐杖插入拐子窝里,溅出一串水花。翻过草鞋坪时,浓浓地云雾就在身边,只看得见脚下碧草青青,阿奴说的什么雪山白头,云盘足下都没有看见,刘仲很遗憾。上面设有一个收费的碉堡,领队的缴过费用,背夫们买过草鞋换上。下山时,劲风迎面扑来,漫天云雾转眼就消失在身后。

下山的路九折二十四弯,陡峭曲折,他们第一队下山,前面没有小心翼翼的马帮,也没有几步一停的背夫挡着,一群人呼啸而下,眨眼到了王建城,刘仲被颠顿的腮帮子发酸。这里最早汉武帝时设置堡垒,经唐朝韦皋,李德裕,五代王建逐代扩建,形成了小镇,居民只有百把人,常驻军队也有百来号人。

他们将土匪交给驻军。驻军的最高长官是个姓古的川西校尉,平白无故得了这项剿匪的功劳,喜得咧着大板牙合不拢嘴,又听说土匪头子还知道另外几窝土匪的窝藏点,愿意戴罪立功,更是欣喜若狂,对着沈谦一口一个“沈三爷”叫的亲热。

他不明白。

每天看着这些人从身边经过,他心中酸胀欲裂。朝廷里日日歌功颂德,说是太平盛世,仓廪充实、衣丰食足,户不拾遗。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阿奴敲敲他的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何不食肉糜?就是说你这种呆子。简单的说,就是你们这些达官贵人剥削了他们的劳动果实,敲骨吸髓,导致他们生活困苦。”阿奴那点子墨水哪里能够讲得明白。

他更不懂。那句‘剥削’让他难堪,他愤然道:“我又没有收他过路费。”

阿奴愕然而笑:“是极。圆明园也不是你烧的。”

他还跟二郎山的土匪打过交道,见沈谦询问,当下竹筒倒豆子般把知道的都说了。只是他最近没有接到二郎山那边有什么异动的消息。

他们当天跟着向巴的马帮宿在宜东镇,沈谦拎着一袋银子,持着那位古校尉的信函,带着令狐文找到当地的驻军。

第二天,一支二十人的军队跟在沈谦他们后面出了宜东镇,沿流沙河进入‘峡口一线天’,水道清浅狭窄,仅仅没过鹅卵石,头顶怪石嶙峋,只露出一线天空。大家正淌水过河,忽然,头顶一阵呼哨,悠远绵长,俄顷,声音渐渐远去。前头打探的军士回报,一支二十人左右的土匪消失在前面的树林里,往梨园方向去了。

领头的军士笑道:“沈三爷,没事了,过了这里,前面就是三确城,昨晚就跟里面的刘巡检通过气了。他跟古校尉是同乡,答应送你们过飞越岭。”

果然,三确城外一队军士等在那里,领头的是个黑脸膛短小精干的汉子。刘巡检跟沈谦打过招呼后,也不多言,当下就在前头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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