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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 遗第弃之城(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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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降城,女人是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有多少女人,品质如何,在这里象征着一个人的绝对身份!

果然不到七个回合,那中原人被那胡人最后一拳击中下颚后,牙齿脱飞,轰然倒下,大口大口地吐着血液。再也爬不起来,殷红的血液从他鼻子、眼睛、耳朵里流了出来,显然已经死了,很快有人上去把他的尸体拖走,又有两人走上台开始了新的生死搏斗。在这个台上,是一个强者锻炼武技,挣外快最快的地方,每天都在上演着不记生死的搏斗,。

“真是狗熊,不是说这里的中原人都会武技么?这个人看着身体这么强壮,怎么这么不经打。”看台下面一个穿着打扮颇为华丽的汉胡混血儿,看着台上那个倒下的中原人被人死狗一般拖了下去,挥了把额头上的汗,懊恼地道:“真是垃圾,死就死,还害本公子输钱!”

“武技也有优劣之分,很多人只不过迫于生存,练一些强身健体的简单武技罢了,这个人只不过是仗着自己有几分蛮力,想要碰碰运气而已。”站在他身边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魁梧的身躯上穿着一身紧身的胡服,显得十分jing炼能干。听到那身边混血公子哥的抱怨,他微微一笑收回目光,“走!这里拓跋公子已经看过,到城东市场再看看如何?”

拓跋仓云点了点头,唰地一声打开折扇,酷热难耐地扇了阵风,扭头看着受降城城守武胜天,“武大人,咱们在这里也站了半天,虽然有树遮挡,难道你就不热么?这么酷热的天气,竟然没有出一点汗!”他眯着眼睛瞧了一眼林荫外炽热的太阳,回头上下打量着武胜天,好奇地道:“难道武大人的武技,已经到了传说中寒暑不侵的地步?”

受降城,又名遗忘之城,这座依山傍水,建立在贺兰山北端,一处陡峭山麓之下的小城,是大隋帝国最北边的一座军镇,也是方圆数百里内最繁荣的一个军镇。顾名思义,这座城市是汉太初元年为迎接匈奴奴隶主贵族的投降而筑,是一个被人刻意所遗忘的地方,因为生活在这里的人,不是战俘奴隶就是强盗、罪犯,那是士人眼中一群堕落肮脏的贱民。

这里气候虽然干燥寒冷,生活条件恶劣,但是在受降城,有着这片戈壁沙漠能够令人活命的黄金般珍贵的充足水源。正因为此,自汉以来,虽然经过几百年的风吹雨打,这座城市却保留了下来,经过历代朝廷的修葺,反而已经初具规模。

这里是抵御北方蛮族南下的最前沿,也是与北方蛮族交易的市场所在。生活在这里的人,不是那些得罪上官奉命驻守在这里,形同被发配的军户,就是历次战争所获的俘虏、四周草原上被称为蝗虫的胡人流匪,来自中原最低贱人群之一的流浪商旅,以及流配千里充军,永远也不可能回到中原的罪人堕民。

这是一个标准弱肉强食的世界,不比草原上文明一点,甚至更加的野蛮凶狠。生活在这里,一切都要靠实力说话,若是手中没有些许本事,根本就无法生存,而能够活着来到这里的人,还真就没有一个软蛋,最起码体质也不错。

这是一片罪恶肮脏的地方,是被中原士族文明所遗忘的一个地方,是一个让人提起来恨得咬牙切齿的地方,也是杨广管辖下一块最混乱的地方。而朝廷之所以默认这样一个地方存在,根本原因,还是北方的蛮族。

“拓跋公子真会说笑,我若有那么厉害,我怎么会还呆在这么一个肮脏的地方?”武胜天淡淡一笑,“心静自然凉!拓跋公子心中烦躁才感觉到热,在下自幼就不怕热而已!”

“这个地方名声虽然不怎么样,我看武大人却自在的很,在这里武大人就是天、就是王法,要权有权,要女人有女人,那是逍遥的很呢!”拓跋仓云听了他的解释却也有几分不信,他脑海里闪过武胜天府上那些皮白柔嫩的异族小姑娘,心里想道:“能够在这里做十五年的城守,使突厥人南下不敢由此而过,难道真的就这么简单?”

“打死他,打死他!”

“nainai的,快点起来,老子可是把所有的财产都压在你个杂种身上,快点起来你个蠢货!”

尽管阳光毒辣,城西竞技场周围还是围满了黑压压的人群,这些人一个个目光炽热地盯着比武台,嘴里喷着热气,竭斯底里大声呼喝着。比武台上,一个身体健壮的胡人正与一个身高马大的中原人激烈地厮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胡人凭借着灵敏矫健的身手,显然已经占据了上风,那中原人被打得鲜血直流,舞台上已经溅满了他的鲜血,看他晕晕乎乎的样子很难再撑十个回合。

所有人都不知疲倦地吼着,望着那个即将被打到的人,没有人有哪怕一丝怜悯之se。

四周一点热风也没有,不同的人种混杂在一起,挥汗如雨的人群中,散发着刺鼻难闻的气味,幸好在这里很少见到女人,要不然真难以想象她们该如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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