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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打地鼠(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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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有这种可能……不是有这么一种看法么?野兽们喜欢吃人是因为我们身上的营养比较高……但是和这些巨大化的野兽们相比,我们也就算不上什么高品质的食物了吧?”

“呃……虽然你说得很有道理,为什么我听着就是这么不舒服呢?”

潘智壕不自在地扭了扭身子。

“别开玩笑了,我们从头到尾也就是远远地跟着它而已,只要稍微靠近一些,就能被它发觉……”

被问的猎人叫潘智壕,年纪只有二十来岁,实际上,如今的高级猎人大多数都是他这个年龄。年龄小的修为不足,年龄大的却没法很好的贯彻张富贵的理念,只有那些当年还只是十来岁的人能够快速地适应猎人的作风。成为一名优秀的猎人。

“不过说来也奇怪,这只岩兔明明有好几次都发现我们了,以它的速度想要追上来也应该没什么问题,但是却都直接无视了我们。”

“你的意思是?”

张富贵扭过头来看着他,想要确认一下他的想法。

“就是这里么?”

张富贵终于来到了岩兔平原,虽说他对这里很感兴趣,但也没有真的拉着方罄悦来这里度蜜月,而是在历城呆了一阵之后,又去方罄悦的娘家昱城住了段时间,这才带着自己的新婚妻子来到了这里。

此时红马中转站派出的猎人小队已经确认了巨型岩兔的存在,并在远处搭建了一个瞭望塔用来长时间观察它。

如今张富贵正站在瞭望塔上面,远远地观察着正在养伤的巨型岩兔。

是的,巨型岩兔正在养伤。

“我们几个人讨论了一下,觉得可能……这儿的野兽,实际上对人类并不是那么执着……或者……没尝过人肉?”

“其他地方的野兽也不见得就尝过。它们在见到我们之后还不是和看到美味一样扑上来?”

公孙了翻了个白眼,对潘智壕的后一种猜测嗤之以鼻。

“不怎么爱吃人?”

张富贵点点头。

从公孙了发现它的存在开始算起,它已经和另一个还没确定本体的吼声的主人交手了好几次,每次回来都是一身的伤痕,不过由于它的恢复速度实在过于夸张,等它回来以后,身上大部份伤口都已经结痂,而且猎人们也没法靠近,所以根本无法判断对方的具体种类,只能知道对方是有着锋利爪子的生物,从痕迹上看,体型显然也是不小。

“这可真是个大家伙啊……”

张富贵手搭凉棚,举目远眺。

“你们试过和它交手了么?”

他问身边的一名参与了追踪的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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