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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农场下凡尘 第17节(第4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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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仲魁头疼的挠挠头。

这事一则要把沟渠修好,二则不能让于洪高岳丈没面子,三则于洪高要名声,要声望。

茶都喝了好几碗,石仲魁忽然一愣,猛的想到一句‘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句子。

笑着对于洪高拱手道,“恭喜老师,贺喜老师。”

于洪高一愣,于同甫则在心里想着,石仲魁是不是癔症了。

于洪高可能没看穿,但石仲魁此时更倾向于自己这便宜老师已经看穿,又不愿意用自己的钱去补贴无底洞一样的国公府。

最后自己也没好办法的前提下,只能找自己这个最近表现不错的新弟子一起想想办法。

等官司解决了,除非老岳丈和妻弟脸面都不要了,上门来打秋风,否则事情就会悄无声息的过去。

当然,石仲魁虽然不知道缮国公是谁,但能成国公的人,哪一个不是先辈打出来的功劳。

也就是说缮国公府即便和荣国府一样没落了,影响力也还在,于洪高于公于私都不好拒绝。

简单点说,就是疯了。

鞭子朝有个礼部尚书,老家亲人和邻居建房子,邻居欲占张家三尺地基。

尚书老家的人当然不愿意了,而这个邻居敢这么做,说白了也不怕一个礼部尚书。

收到家书的尚书大人手书一封‘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诗回家。

要是缮国公府的情况比荣国府强,那就更麻烦了。

于洪高会如此纠结和为难,应该也是有求于岳丈,并且作为女婿,他不能让老丈人丢脸。

但他又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偏向。

这事一旦处置不公,邻居闹到士林和朝堂上,丢官都是小事,说不定就得问罪。

可要是缮国公府家吃亏了,老岳丈一气,说不定就不帮他运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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