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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回 红毛恐龙(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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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宣布从此以后,我就是这个部落的首领。

在弱肉强食的恐龙世界,所有的恐龙部落首领都是通过这一手段获得首领的位置的,在它们年老体衰的时候,被另一只强健的雄恐龙咬断jj,吃掉蛋蛋,最后被赶出部落,落个悲惨的下场。

其实在谈话的过程中,我渐渐的回忆起了过去的事情,我们是一种高达三米、长约四米、重约两吨的中型恐龙,这种恐龙在当时控制了整个世界,就像现在的人类一样。我们是一种食草类恐龙……

您可能有疑问,为什么统治世界的不是食肉类恐龙呢?

因为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到底是什么重要的工作呢?其实即使我不说,聪明的您也会猜到的。

请问,对于生生不息的地球世界来说,有什么比传宗接代更重要的事情呢?

但是要我具体谈这件事情,却实在是难于启齿的。

我是恐龙的首领。我承担了这个部落的所有传宗接代的任务的一半,另一半由所有的母恐龙来完成。

我是唯一一只健全的成年公恐龙。部落里所有母恐龙的性福生活都依赖我,我是不是比人类的皇上还要累呢?

我不知道我们属于考古学家们命名的哪一种恐龙,因为我们不像考古学家们复原的任何一种恐龙,我也没有见过考古学家们复原的任何一种恐龙。我实在想不通这件事,莫非考古学家们为了哗众取宠,而故意胡编乱造?

不仅仅是考古学家,科学家们不都是靠幻想讲故事吗?

有人说,不会编故事的科学家就不是好的网络小说家。

当然,这是我说的。

不过,我喜欢这样。

就像皇帝们喜欢三宫六院一样,尽管他们被折腾的肾虚若谷,弱柳扶风,甚而至于英年早逝,落人笑柄,他们仍然无怨无悔。

宫里的画家是做什么的,画**的。

宫里的太医是做什么的,配制大力丸的。

我是通过暴力手段从上任恐龙首领手里夺过这一位置的,我用我有力的尾巴扫断了对方的一条腿,用自己重达两吨的身体撞断了他的肋骨,用锋利的牙齿要断了他的jj,扯开了他包裹蛋蛋的皮皮,然后就像嚼口香糖似的吃掉了他的两颗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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