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辩白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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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李父李母答应,那么李有康每次给李父李母银子的时候,都要记录在册。
并且让他们每次都要按了手印才能拿走银子。
这便是李有康在外辛苦做活,给家用的证据。
因此,现在李有康证据在手,一点儿都不慌,并且说道:“不孝的罪名,在大熙非常重。是可以将我下狱的。”
李父李母以为李有康是怕了,登时得意起来。
李有康接着说:“不若爹娘直接告到衙门吧。”
“让知县大人来评判。”李有康朝一旁拱拱手,“我问心无愧,不惧到衙门对峙。”
众人见李有康这样硬气的态度,不由又有些变了主意。
李有康这表现,又不像是有问题的样子。
李有康便又对围观众人道:“各位若是有空,也可到衙门一观,到时便知我到底是好是坏。”
“我作为顾家小吃的掌柜,万不能让客人因我的人品而不再光顾顾家小吃。”李有康道,“李某的人品,不敢说极好,却也是不敢有瑕。”